服务项目 |
集装箱运输,柜型运输服务,集装箱拖车,拖车服务 |
面向地区 |
类型 |
多用途货车 |
零担运输指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在公路运输中,如果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在3t以上(含3t),虽不足3t,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t级以上得车运输均为整车运输,反之,为零担运输。
但值得一提的是,判断一批货物是零担货还是整车货的依据不完全取决于货物数量,体积或形状的大小,还应考虑货物的性质,货物价值对运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对于特种货物(包括集装箱货物),无论数量、体积、形状如何、承运人通常均不按零担货承运。
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它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集装箱运输是指将货物装载在标准化的集装箱内,然后通过陆路、铁路、海路或空运等方式运输的一种物流方式。集装箱运输具有快速、安全、、经济的特点,可以大幅度降低货物的损失和盗窃风险,同时也可以缩短货物的运输时间,提高运输效率。集装箱运输在贸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被称为“化的象征”。
海运集装箱不能装哪些货物?
其实大多数的货物都可以用集装箱进行海运运输,只有少数不适合。 根据国家《关于发展我国集装箱运输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适合用集装箱装的的货物为12个品类,即交电、仪器、小型机械、玻璃陶瓷、工艺品;印刷品及纸张、食品、日用品,化工品、针纺织品和小五金等。
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
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依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发箱)、交箱(还箱)、进场(港)、出场(港)等手续。